石家庄新闻网 时间:2022-06-02 15:45:53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典型案例】
刘先生于2020年7月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重大疾病保险,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21年7月续期服务人员提醒刘先生缴纳保费,刘先生表示过去一年自己身体健康,认为保险没什么用,需要再考虑是否继续缴费。此后续期服务人员多次提醒刘先生及时缴纳保费,以免影响保障权益,刘先生仍不以为然,直至宽限期结束都没有缴费。2021年10月刘先生突发脑梗住院治疗,出院后想到自己有保险,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由于本次住院为宽限期外出险,出险时保单为失效状态,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刘先生收到理赔拒付通知书后追悔莫及。
【案例分析】
保险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保险法规定一般为60天。在宽限期内,即使没有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若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过要从给付金额中扣除当期保险费。但如果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则保险合同将会中止,被保险人不再享受保险合同的继续保障。
本案中刘先生忽略了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未充分考虑到保险的长期保障功能,盲目以既往身体情况衡量保险的作用,未在宽限期内及时缴纳保费,造成了当风险真正来临时却没有保障的尴尬局面。
【风险提示】
提示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在宽限期内及时缴纳保险费,以免造成风险保障的缺失,给自身带来损失。此外,即便是在保单中止两年之内可以复效,健康险还涉及重新核保、观察期、健康状况变化等问题,可能面临加费、除外责任甚至拒保,所以保单有效才是获得风险保障的前提。(文/张琦)
编辑: 刘欢